移至主要內容區
選單按鈕

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

:::
:::

旅行社暫停營業、復業如何辦理?

分類名稱:旅行社 點閱率:6469
旅行業停業登記流程、說明及注意事項、申請表格請逕至下列路徑查詢。
(網站路徑:行政資訊網→業務資訊→觀光產業→旅行業→旅行業籌設、變更、停業、解散申請作業→停業、復業)
申請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停業期間屆滿後,應於15日內申報復業。
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1次,期間以1年為限,並應於期間屆滿前15日內提出。

最後更新日期:112-09-06
收藏此頁面 返回頁面頂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