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局下設: 企劃、 業務、 技術、 國際、 國民旅遊、 旅宿 6組及 秘書、 人事、 政風、 主計、 公關、 資訊 6室; 為加強來華及出國觀光旅客之服務,先後於桃園及高雄設立 「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及「 高雄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 並於台北設立「 旅遊服務中心 」及台中、台南、高雄服務處; 另為直接開發及管理國家級風景特定區觀光資源,成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為辦理國際觀光推廣業務,分別在東京、大阪、首爾、新加坡、吉隆坡、曼谷、紐約、舊金山、洛杉磯、法蘭克福、香港、北京、上海(福州)、胡志明市、倫敦等地設置駐外辦事處。
業務職掌
- 觀光事業之規劃、輔導及推動事項。
- 國民及外國旅客在國內旅遊活動之輔導事項。
- 民間投資觀光事業之輔導及獎勵事項。
- 觀光旅館、旅行業及導遊人員證照之核發與管理事項。
- 觀光從業人員之培育、訓練、督導及考核事項。
- 天然及文化觀光資源之調查與規劃事項。
- 觀光地區名勝、古蹟之維護,及風景特定區之開發、管理事項。
- 觀光旅館設備標準之審核事項。
- 地方觀光事業及觀光社團之輔導,與觀光環境之督促改進事項。
- 國際觀光組織及國際觀光合作計畫之聯繫與推動事項。
- 觀光市場之調查及研究事項。
- 國內外觀光宣傳事項。
- 其他有關觀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