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露營活動兼顧國土保育 交通部配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同步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
為使露營活動管理能無縫接軌,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作業同步訂定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規範露營場申請相關作業程序,後續將以「中央訂定管理機制,地方共同輔導執行」之原則,與地方政府合作分工,積極輔導符合規定條件之露營場申請者,申請使用許可並取得登記,合法設置露營場。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為使民眾出遊前能分辨露營場地合法性,交通部觀光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規定,107年已建立「各露營場權管機關盤點露營場資訊平台」(網址: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24646),截至目前(111年7月19日)為止,該資訊平台網站已公布1,775筆露營場資料供民眾查詢露營區資訊(含符合與違反相關法令情形);此外,未來露營場經營者可透過內政部所修正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交通部發布之「露營場管理要點」,向所在縣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許可及取得登記,合法設置露營場。交通部觀光局並將協同各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滾動更新「各露營場權管機關盤點露營場資訊平台」露營場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