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轄管國家風景區落實公共設施管理措施
交通部觀光局為保障遊客活動安全及觀光遊憩品質,確保國家風景區轄管停車場、步道、涼亭等設施原使用功能,避免遊客違規搭設棚帳、生火、炊煮及露營等之脫序行為,經責成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再就轄管遊憩景點予以盤點,已於111年6月16日就轄管471處經管設施(停車場253處、步道127處、平台45處、涼亭109處)律定各項設施使用規範及於現場設立告示牌公告,以利遊客遵循,並加強巡檢、勸導不聽者將予取締。
觀光局局長張錫聰表示歡迎民眾到國家風景區遊憩景點來體驗自然美景,觀光局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亦提供各類公共服務設施供遊客使用,惟提醒民眾使用相關設施時,應遵守該設施之使用規範,切勿違規使用(例如於停車場僅能停車,勿違規搭設棚帳、設攤、炊煮、露營等行為),期望遊客能共同維護國家風景區的遊憩安全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