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國家風景區防疫管理措施」、「觀光遊樂業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旅宿業餐廳提供內用服務防疫管理措施」、「旅行業辦理入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及「旅行業辦理出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已於112年3月17日函頒廢止。後續辦理旅遊活動時,請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地方政府及相關主管機關之防疫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