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人員:葉○豪 備取人員:周○翰 (1)本職缺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2)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於候補有效期間內由本署通知候補人員逕行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