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依「交通部觀光署輔導旅行業辦理銀髮族旅遊補助要點」辦理銀髮族旅遊補助,按上開要點第5點第1項規定:「本要點受理方式一律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掛號方式郵寄為限…其他方式概不受理,並依受理日期為審查先後順序,受理申請補助經費達預算額度上限時,本署即停止受理申請。」及第8點規定:「本要點補助經費由本署編列年度預算支應,如當年度預算用罄時,本署得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二、因本(113)年度補助銀髮族旅遊之預算額度即將用罄,本署公告停止受理旅行業申請之期限:
(一)旅行業者於113年1月31日(含當日)前,應檢附相關文件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本署申請補助(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113年2月1日以後寄件者,本署不予受理。
三、如為經審查後須補正之案件,請旅行業者依限提供相關資料,俾利後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