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10年度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申請開跑
一、今為落實行政院「亞洲‧矽谷2.0-精進新創發展環境行動計畫」,協助新創事業發展並開拓市場商機,本部中小企業處推動「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凡購買「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架上新創產品或服務累積採購金額最多的前3名,或有特殊合作事蹟,即可獲得頒獎。另獲獎機關得酌予敘獎主協辦採購人員。
二、本案採購獎計算期限與特別獎申請期限皆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敬邀貴單位參與並協助轉知所屬各相關單位推廣,相關細節請至新創採購官網查詢,或電洽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工作小組李小姐(02)6631-1110;洪小姐(02)6631-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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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新創產品及服務採購獎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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