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觀光資源政策與法案推動
一、推動觀光圈及產業聯盟
為促進疫後觀光復甦,觀光署舉行北、中、南、東4場觀光業界座談會,由各觀光產業代表與夥伴先進展開促進觀光產業復甦相關議題意見交流,透過公部門與觀光圈產業夥伴間發揮跨域合作加乘的效果,為疫後觀光復甦展開新的局面。
透過觀光圈與產業聯盟方式與中央各部會共同合作資源共享,112年辦理139場產品說明會、共識會議及媒介交流會等活動,輔導271個店家完成店家風格形塑,185個在地特色產品風格形塑,推出243條國內市場遊程、97條國外市場遊程,將1,355項產品及499個電子套票上架銷售;另為提升宣傳效益,拍攝108部影片、辦理89場媒體踩線活動及177場成果發表會。
二、觀光圈亮點成果
三、露營活動推廣、輔導
現有190場露營場合法設置,約有8成露營場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因違反土地使用管制法規而無法合法申請設置。為建立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上露營場合法設置途徑,內政部於111年7月20日修正發布「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交通部同日公布實施「露營場管理要點」,觀光署透過「輔導機制建立」、「座談會議」、「協助露營場申 請疑義諮詢」及「督導地方推動執行」等方式,與地方政府合作分工,積極輔導符合露營場申請者取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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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0月25日訂定「中央機關露營管理協調聯合督導小組設置要點」,至112年底共召開2次「中央機關露營管理協調聯合督導小組」會議,並至露營場家數較多之地方政府(南投縣、新竹縣、苗栗縣)辦理督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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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輔導機制及訂定指引
辦理41場次法規說明會議。(4場次跨部會露營場協調會、26場次各地方政府露營法規宣導及輔導會議及12場次原鄉露營座談會)
訂定露營場申請執行疑義-常見問答 FAQ ,彙整相關部會就露營場申請疑義釋示,函送地方政府並刊登於露營平臺。
訂定露營場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暨計畫書範本,函送地方政府並刊登於露營平臺。
四、向海致敬
辦理向海致敬維護海岸計畫,協調當地鄉市公所合作,建立「定期清」、「立即清」及「緊急清」的清理機制;年度共計動員71,906人次、清理廢棄物4,487.0公噸、清理海岸總長9,231.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