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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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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第四點及第二點圖示,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單位: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3-01-26 點閱率:285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觀谷管字第11303000241號

 

主旨:修正「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第四點及第二點圖示,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第四點及第二點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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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公告
格式:PDF 檔案大小:1 MB 下載次數:38
公報1130122-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
格式:PDF 檔案大小:456 KB 下載次數:41
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第一點、第四點及第二點圖示修正總說明
格式:PDF 檔案大小:1 MB 下載次數:45

最後更新日期:1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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