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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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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鯉魚潭水域周邊水岸公共設施區域禁止從事垂釣事項」草案

發布單位: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2-11-29 點閱率:168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

主旨:預告訂定「鯉魚潭水域周邊水岸公共設施區域禁止從事垂釣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 訂定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 「鯉魚潭水域周邊水岸公共設施區域禁止從事垂釣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行政資訊網」(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erv-nsa/)。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 地址: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三) 電話:03-8875306#653。

        (四) 傳真:03-8875358。

        (五) 電子郵件:elv1403-elv@ta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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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格式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_公告
格式:PDF 檔案大小:665 KB 下載次數:39
1121129行政院公報
格式:PDF 檔案大小:644 KB 下載次數:192
草案及總說明
格式:PDF 檔案大小:71 KB 下載次數:31
第二點附表
格式:PDF 檔案大小:455 KB 下載次數:32

最後更新日期:11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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