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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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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內政部移民署宣導國人為赴俄羅斯等地旅遊而向中國請領邊境旅遊護照,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

發布單位:旅行業組 發布日期:114-11-24 點閱率:1,087

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復依大陸委員會114年4月16日陸法字第1140400361號解釋令,前揭規定之「設有戶籍」,按其法律立法目的、規範意旨及其整體規定之關聯意義綜合判斷,應包含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定居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下稱中國護照)。

內政部移民署接獲多起國人持有一次性中國護照之檢舉案件,經查係國人赴俄羅斯旅遊,透過中國旅行社代辦俄羅斯簽證,旅行社一併代為辦理一次性旅遊用之中國護照,上情因違反前揭規定,經移民署查證屬實後通報戶政事務所,其臺灣地區戶籍因而遭戶政事務所廢止。另大陸委員會114年6月12日例行記者會表示,國人若為赴俄羅斯等地旅遊而向中國請領中國護照,內頁註記「限隨旅遊團體一次出入境有效」(簡稱邊境旅遊護照),即便該護照效期僅有3個月或已過期,仍違反上開規定。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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