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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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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經理人雖領有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證,惟連續3年未執行導遊、領隊業務,執業證期滿前是否得申請換證?

分類名稱:旅行社 點閱率:5161
按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第3項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取得結業證書或執業證後連續3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應重行參加訓練結業,領取或換領執業證後,始得執行業務。」,上開規定所稱「各該業務」係指導遊、領隊業務,故領有導遊人員、領隊人員執業證之旅行業經理人,連續3年未執行各該業務者,仍應依上開規定重行參加訓練結業,始得換領執業證。

最後更新日期:10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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