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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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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辦貴處場地租借?

分類名稱:常見問答 點閱率:2138
請先詳閱本處公共設施租借要點(請於政府資訊公開內點選行政法規再下載公共設施租借要點),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申請人應於使用日前15日,填具並繳交下列資料:
  1. 公共設施租借申請書。
  2. 租借企劃書(至少應將租借標的之地理位置圖、使用範圍及面積詳細標示說明,另視情形檢附安全維護計畫、活動內容及程序等相關資料;使用用途若非屬舉辦活動者,得簡化內容)。

以郵寄方式向本處提出申請,郵戳為憑,本處地址: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電話:(02)8635-5100傳真:(02)2636-5832。


最後更新日期:1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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