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公共服務申請要點
101年7月18日北觀管字第1010300352號函發布
一、目的:協助並配合教育主管機關實施學生公共服務課程,培養學生熱心公益服務情操及落實社會教育理念。
二、參加對象: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三、服務項目:
- 遊客中心服務:服務台遊客服務事項、協助照顧或陪伴老弱婦幼及身心障礙遊客、設施播映操作等。
- 綠色環境服務:淨灘、環境清潔整、園藝景觀之綠美化及資源分類回收等。
- 會議及活動服務:協助各項會議、活動、策展之進行,包括展場維護、特定展品的操作示範、安全維護、研習活動協助教作、預防觀眾意外受傷、小區域或精要展示品解說及展場秩序維持等。
- 學生才藝表演:得配合機關辦理活動需求或由學生或學校主動申請經核准者。
- 地景保育服務:協助自然人文及地景保育等。
- 其他服務:由申請學校、社團或個人自行規劃或發想,經本處審核通過者。
四、 服務地點:
- 白沙灣遊客中心。
- 三芝遊客中心。
- 觀音山遊客中心。
- 金山遊客中心。
- 其他:本處所轄遊憩據點、各項活動舉辦地點及申請單位自行規劃地點。
五、 服務時間:視實際需求及申請時間而定。
六、 申請作業
- 登記辦法:
- 申請參與公共服務學習者請先上本處網站瀏覽,依本處所公告服務需求種類、時段及人數,考量自身狀況及往返時間後,上網或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處提出申請。
本處網址
地址:25341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電話:(02)8635-5100轉2119,傳真:(02)2636-5832。
E-Mail:management@northguan-nsa.gov.tw。 - 請於申請登記期限前完成登記。以網路報名者,完成申請表格之填寫後上傳,系統將自動寄發通知信件,待本處審核後,系統並以E-mail發送審核結果通知書。
- 親自登記:本處各遊客中心皆可受理。
- 申請參與公共服務學習者請先上本處網站瀏覽,依本處所公告服務需求種類、時段及人數,考量自身狀況及往返時間後,上網或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處提出申請。
- 如需辦理抽籤或甄審程序之服務項目,原則依登記先後次序進行審核後,再由電腦抽籤或面談擇優錄取,名單將公布於網站。通過者請自行列印E-mail錄取通知並攜帶報到。
- 服務項目如需辦理行前訓練課程,將通知參加人員依所訂辦法參加,缺席時數達三分之一或經發現不適任者,取消錄取資格並逕予告知學生本人。
- 取消登記或放棄錄取資格,請以書面、電話或E-mail通知本處。如因故未能報到者,至少需於2日前聯絡,否則不受理再次登記。
- 為建立學生對各項服務之正確認知及提昇服務學習效果,本處將視服勤種類,指派資深優秀同仁擔任學生輔導員,全程提供相關諮詢及指導。
七、 報到及服務作業:
- 報到時間:請於開始服務時間提早15分鐘至本處指定地點報到,並繳交公共服務紀錄卡,未攜帶者請於7日內補交。
- 報到地點:依所核准服務地點,持通知報到文件親自報到。
- 用餐:原則上請申請人自行攜帶餐點及飲水,如有專案配合項目,另依該專案辦理。
- 服裝:國中、高中(職)學生請穿著學校制服或學校運動服,以建立優良服務形象。
- 服務時數證明:服勤結束後,由輔導員於學生公共服務紀錄卡上加蓋時數認證章後發還。
- 獎勵:具有服務熱忱、表現優良且有具體事蹟者,得由本處函請就讀學校獎勵或由本處頒獎表揚。
八、 其他需知:
- 請自行考量自身情況辦理保險項目。
- 參與學生公共服務者均為無給職。
- 學生均應遵守本處有關之服務規章。
- 凡有缺勤、怠忽職責、行為不良、有損機關及學校之榮譽者,得撤銷其資格並通知學校處理。
- 其他未盡事宜,另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