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訂定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旨揭禁止事項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本處行政資訊網站(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northguan-nsa/)。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課。
(二)地址:新北市石門區德茂里下員坑33之6號。
(三)電話:02-86355100#2123。
(四)傳真:02-26365832。
(五)電子郵件:fanbula-ngn@tbr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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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修正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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