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113年8月13日辦理「柳營尖山埤渡假村」督導考核競賽,經中央及地方各權責機關考核結果,應改善事項如下::
(一)旅遊安全維護
1.緊急救護及救難系統(衛生福利部):
摺頁地圖標示之救護站位置及數量請再檢視,需與實際救護人員、器材配置位置及緊急救護計畫內容一致。
2.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部):
高爾夫球車未辦理自動檢點。
3.餐飲環境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西餐區抽油煙機油垢較多、膠條剝落。
(2)西餐區常溫倉庫冰箱內部清潔度不佳,倉儲層架不潔。
(二)環境整潔美化
1.環境清潔及垃圾處理(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碼頭之棚架固定用水桶發現病媒蚊幼蟲。
(2)遠翠樓後方有2座疑似廢棄冷卻水塔,請確認用途,倘已不使用,請清除積水。
2.污水、廢水(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須有廢(汙)水貯留許可文件,並應將所有廢(汙)水全量回收使用。
(2)請注意雨水溝是否有積水。
(3)污泥曬乾床之槽體排水口因漏水而疏漏至地面。
(4)活性吸附塔(T04-30)排水口關閉,以致廢水未經該處理設備。
3.公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植物園處之公廁地板較濕,清掃時務必放置提醒標示(告示牌),清潔後應保持地面乾燥。
二、前項應改善事項業請該權責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列為後續重點檢查項目並限期改善、追蹤輔導;餘經出席機關代表表示符合其權責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