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113年7月22日辦理「野柳海洋世界」督導考核競賽,經中央及地方各權責機關考核結果,應改善事項如下:
(一)旅遊安全維護
1.緊急救護及救難系統(衛生福利部):
(1)請固定海洋精靈教育館(2F)之AED標示牌,避免掉落。
(2)抽痰器filter請標記安裝開封時間,以確認效期。
2.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部):
(1)露台出入口應實施管制,並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
(2)應設置承攬商協議組織,並指定園區所僱勞工擔任共同作業之工作場所負責人,每日實施工作聯繫調整、工作場所巡視,並留存紀錄。(協議事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8條辦理)
(3)危害告知單內之「可能之危害」應與「危害防止措施」相符。
(4)職安管理計畫之相關附件應一併呈現,並提供檢討、考核及修正等執行紀錄。
3.配合警政業務及案件預防措施(內政部警政署):
遺失(拾得)物應拍照存證列冊管理,建立完整處理流程,以保障旅客權益。
4.餐飲環境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工讀生為食品從業人員,惟未有體檢報告。
(2)現場調理飲品人員未戴帽子。
(3)冰室之冰磚未有明顯效期標示。
(二)環境整潔美化
1.環境清潔及垃圾處理(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停車場區有多處菸蒂,請設置菸蒂盒,並宣導菸蒂不落地。
2.公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
1F廁所洗手台堵塞、2F性別友善廁所異味重,且巡檢紀錄表檢查人員未確實核章。
(三)遊樂業者管理
保育類野生動物管理(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
現況海豚妊娠涉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繁殖,請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辦理。
二、前項應改善事項業請該權責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列為後續重點檢查項目並限期改善、追蹤輔導;餘經出席機關代表表示符合其權責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