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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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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地生態保育駕駛守則

  1. 天然地面與土壤避免行車,以防過度的輾壓造成土質與結構的破壞。除非必要,勿將車輛駛離或超出既有之道路範圍或供車輛使用的鋪面設施。
  2. 森林、溪流、河床、海岸、溼地、碎岩等地附近,均屬生態敏感區域,不得駕車駛入,更嚴禁丟棄垃圾、廢油等污染物。
  3. 於鄉間、郊野、山區等自然地區行駛時,禁止燃放鞭炮,不得無故鳴放喇叭,破壞寧靜環境;應減速慢行並提高警覺,注意路面與道路週邊,提防不慎輾壓或衝撞野生動物,尤其如蛙類、蛇類及夜行性鳥類等小型動物,務須格外留意。
  4. 行駛特定地區應導守當地管理機關之規範。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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