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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為審核民間機構依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6條第3款申請投資興建營運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之案件,特訂定「觀光主管機關受理民間機構投資興建營運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審核要點」,以供民間機構在風景區內,投資興建營運之遊樂設施、聯外道路設施及其他提供遊客住宿、餐飲、解說等服 務設施。因此有興趣投資興建觀光遊憩重大設施的民間團體,請依上開要點檢附相關證件送本處審查,若有疑問請洽本處企劃課(電話:0836-25631轉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