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其中第五款第二目由「台語文化家庭」召集其他「台語家庭」共組共學團,配合「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實施期程,將另行公告受理徵件時間,本次不受理收件。
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案關民間團體須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
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其中第五款第二目由「台語文化家庭」召集其他「台語家庭」共組共學團,配合「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實施期程,將另行公告受理徵件時間,本次不受理收件。
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止,案關民間團體須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
網址名稱 | 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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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資訊網 |
檔案名稱 | 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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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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