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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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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施行區域11處,並自111年9月20日起生效。

發布單位: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1-09-22 點閱率:1,679

一、旨揭施行區域包含南竿北海遊憩區、鐵堡、媽祖宗教文化園區、北竿遊客中心、戰爭和平紀念公園主題館、東引遊客中心、安東坑道、國之北疆步道、莒光安檢所、莒光大砲連停車場及其周邊、莒光遊客中心及其周邊等11處(詳如附表、附圖)。
 

二、禁止於前項公告之園區、坑道、遊客中心、停車場、展示館、步道、沙灘等場域從事炊煮、露營、生火,或搭設休閒露營車等相關行為。但為促進觀光發展所辦理之活動,經報本處核准者不在此限。
 

三、違反前點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4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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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格式
1_行政院公報公告-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
格式:PDF 檔案大小:425 KB 下載次數:143
2_行政院公報公告-「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施行區域11處
格式:PDF 檔案大小:1 MB 下載次數:157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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