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花蓮縣政府漂流木撿拾公告
一、公告有效期間及對象:113年10月9日起至中央氣象署發布花蓮縣列入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範圍止,設籍花蓮縣民始得撿拾。
二、撿拾時應攜身份證件,並主動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各工作站辦理檢查、登記。
三、本次公告以徒手撿拾不開放機具。
【轉知】花蓮縣政府漂流木撿拾公告
一、公告有效期間及對象:113年10月9日起至中央氣象署發布花蓮縣列入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範圍止,設籍花蓮縣民始得撿拾。
二、撿拾時應攜身份證件,並主動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各工作站辦理檢查、登記。
三、本次公告以徒手撿拾不開放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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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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