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宣導政治獻金制度,避免民眾未諳法律規定觸法受罰,相關政治獻金法重點說明如下:
一、個人捐贈限額:
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每年不能超過新臺幣(下同)1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捐贈限額:
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每年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限制捐贈規定:
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四、查證合法專戶:
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