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家委員會為尊重多元文化,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訂有「客家委員會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優先鼓勵位於客語為通行語地區(如附件)之公私立機關(構)及民間團體踴躍申請,並可結合現代科技,提升客語無障礙 公共服務質量,共同營造客語生活化使用環境。
- 補助對象資格條件:立案之國內公私立機關(構)及團體。
- 申請時間:114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 補助項目:
- 口譯服務。
- 臨櫃服務。臨櫃服務人員人事費用不得以固定、經常性方式支付,應以臨時派遣人力或招募志願服務人員為原則。
- 播音。
- 多媒體資訊服務。
- 其他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服務提供之相關製作、研習、訓練、臨時派遣人力、器材設施租用等必要經費。
- 上述各項公事客語無障礙服務所需經費,不得作為購置硬體設備之用;惟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實際需求,申請購置口譯機設備,並以一次為限。
- 本補助作業一律採線上申請(客家委員會獎補助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 ),申請方式、相關表單及注意事項詳見客委會全球資訊網與「推行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補助作業要點」規定。
- 更多活動詳情資訊請參考-客家委員會網頁/首頁/獎補助專區/獎補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