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訂定本計畫。
- 表揚對象:
(一)教育類(分為「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教保服務機構」二組評分)
(二)企業類(分為「製造業」、「非製造業」及「中小企業」三組評分)(分類說明如註)
(三)民間團體類(分為「醫院」及「其他團體」二組評分)
(四)政府機關類
註:企業類「製造業」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之「C大類」大型企業;「非製造業」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告之「非C大類」大型企業;「中小企業」採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定義,指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 評選方式:
分類別(組)進行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選拔。初選為書面審查;複選以召開會議簡報詢答為原則,得視需要實地訪察;決選依複選結果召開決選會議,遴選各類別得獎單位。
政府已宣示2050淨零排放目標,為鼓勵各界積極投入永續行動、參與永續工作,協力達成淨零轉型目標,本獎項遴選總得獎單位共計50名,各類別得獎單位名額最高為參選單位總數3成。另將針對進複選、未能進入決選之參選單位,擇優授予入選獎,名額最高為參選單位總數1成,以表彰各界對國家永續發展之貢獻。
如有嚴重災害、重大事故或傳染病〔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等情事致評選方式變動,另行公告之。
※「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文件可至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網站下載。
- 表揚方式:
得獎單位頒發獎座表揚,頒獎典禮日期及地點將另行公布及通知;獲獎單位可自行敘獎相關人員。另獲入選獎之單位將受邀至前揭典禮觀禮,並俟典禮結束後給予獎狀乙張。
- 注意事項:
(一)採電子化網路報名(詳見國家永續發展獎網站),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參選者同意本會使用報名資料作為推廣全民參與永續發展用途。
(三)得獎者應配合參加本會舉辦之教育推廣活動,並提供文宣資料。
(四)官方網站內容與表揚計畫同樣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