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處謹訂於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假花蓮縣鳳林鎮公所3樓會議室辦理「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花蓮縣鳳林鎮鳳林生態遊憩區興建營運移轉計畫案」公聽會,敬邀各機關團體及地方鄉親出席進行意見交換。
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6條之1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事由:為蒐集地區民眾意見,特辦理「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花蓮縣鳳林鎮鳳林生態遊憩區興建營運移轉計畫案」公聽會,以兼顧地方需求。
二、政策說明:
鳳林生態遊憩區位於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範圍內,本處基於花東縱谷整體觀光發展政策與區域發展方向,及因應健康、戶外型態之旅遊趨勢,推廣多元、生態、低碳、環保之觀光遊憩休閒活動,希望將鳳林生態遊憩區打造為全方位營地渡假樂園。為引入最適合、適地之投資規劃,藉由與民間合作招商引資方式,徵求民間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6條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透過民間資源與創意,發揮生態遊憩區功能與特色,提供更豐富且優質之健康遊憩環境,及充足並友善之觀光環境與休憩設施,期將鳳林生態遊憩區塑造為具備多元遊憩活動之國際慢活生態度假營地,並可與花東縱谷旅遊帶相輔相成,共同推升花東觀光休閒產業之綜效。
三、辦理時間及場所:
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假花蓮縣鳳林鎮公所3樓會議室(花蓮縣鳳林鎮光華路124號)辦理。
四、會議議程:
(一)上午10:30-11:00:開放入場及登記發言
(二)上午11:00-11:10:主持人致詞及程序說明
(三)上午11:10-11:30:計畫說明
(四)上午11:30-11:50:民眾發言及意見回應
(五)上午11:50-12:00:總結
(六)發言民眾之意見將作為書面資料納入會議紀錄
五、參與人員:
(一)花蓮縣鳳林鎮及周邊鄉鎮、村里之民眾
(二)在地各機關/團體、學者專家及地方鄉親
六、執行機關: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七、表示意見之期間:公告日起至當日公聽會結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