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對於推動社區或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文化部於113年7月5日修正發布「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
文化部依據前開要點第二點及第六點規定,公告旨揭參選簡章,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
以上相關資訊及參選表件,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站👈或🔗台灣社區通👈查詢,簡章可至本頁「附件檔案」區下載。
受理期間及方式:
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將報名應備文件於截止日前寄(送)達文化部,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電郵或紙本報名,請譯一。
1. 電郵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PDF檔及WORD檔各1份,電郵至本部指定信箱(moccea02@gmail.com)報名參選。
2. 紙本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1式2份,寄(送)至本部(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參選資格:個人、立案團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聯絡資訊
文化資源司 詹小姐 (02)8512-6308、chanwt@moc.gov.tw
文化資源司 古小姐 (02)8512-6309、9947@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