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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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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草案

發布單位: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2-10-17 點閱率:2,782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有場域禁止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erv-nsa.gov.tw/)「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向本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三)電話:03-8875306#657。

(四)傳真:03-8875358。

(五)電子郵件:erv502-erv@ta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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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告
格式:PDF 檔案大小:3 MB 下載次數:115
附件(總說明及對照表)
格式:PDF 檔案大小:688 KB 下載次數:110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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