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公告
主旨:預告修正「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二、修正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三、「船舶行駛鯉魚潭水域禁止事項」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處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erv-nsa.gov.tw/)「行政資訊網」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六十日內,向本處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科。
(二)地址: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三)電話:03-8875306#653。
(四)傳真:03-8875358。
(五)電子郵件:erv1409-erv@ta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