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於112年8月24日召開「花蓮縣鳳林鎮鳳凰山莊OT/ROT/BOT案」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議,辦理111年度營運績效評定作業,經出席委員評分,平均值為79.2分,各委員所評分數尚無明顯差異,經主席詢問各委員亦無異議。依據本案投資契約7.8條及附件6「營運績效評定作業辦法」,本次委員評分之平均值在70分以上未達80分,評定結果為「及格」,屬於「營運績效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