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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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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貴處轄區可否設置廣告物?又如何申請?

分類名稱:常見問答 點閱率:1326
廣告物之設置,應依「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當地縣市政府)申請許可,始得設置,相關資訊可洽「台東縣民服務中心1999、089-347550」或「花蓮縣政府建設處03-8227171」查詢;如在本處經管景點內,則另需備文向本處提出申請辦理。

最後更新日期:11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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