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所轄各風景區據點場地,在不影響遊客及公共安全且符合本處所訂借用要點目的原則下,得填具申請書向本處申請使用,相關申請文件請至「本處行政資訊網/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項下下載所轄各風景區據點場地借用申請表使用,並依本處場地提供利用收費標準表繳納場地利用費、水電費及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