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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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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大鵬灣轄內法人團體推動永續觀光獎勵計畫」實施計畫

一、 計畫目標

為鼓勵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轄內法人團體共同推動永續觀光,以「創新永續,打造在地幸福產業」、「多元開拓,創造觀光附加價值」、「安全安心,落實旅遊社會責任」等發展策略,持續開拓多元市場及厚植旅遊基礎,形塑大鵬灣國家風景區成為「友善、智慧、體驗」之台灣重要旅遊目的地,並積極營造良好觀光發展循環,帶動在地經濟及周邊相關產業共同成長。

二、 申請資格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轄內(限東港、林邊及琉球等地區)立案之法人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觀光發展協會或觀光產業聯盟…等) (以下簡稱提案單位),且每一提案單位限申請一件,提案執行地點須於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轄內。

三、 受理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五)止。

四、 詳細內容敬請詳閱114年度「大鵬灣轄內法人團體推動永續觀光獎勵計畫」實施計畫-核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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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114年度「大鵬灣轄內法人團體推動永續觀光獎勵計畫」實施計畫-核定版
檔案格式:PDF 檔案大小:342 KB 下載次數:2
檔案格式:ODT 檔案大小:51 KB 下載次數:2
最後更新日期: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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