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選單按鈕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
:::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經營管理的範圍?

分類名稱:常見問答 點閱率:2434
大鵬灣風景特定區:交通部八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交路八十五字第0四九三一0號公告大鵬灣風景特定區經營管理範圍,北以台十七號及屏六十三號縣道為界,東以林邊鄉界接現有排水溝堤轉屏一二八之一及一二八縣道為界,南以海岸高潮線起算六00公尺海域為界,西以東港現有都市計畫住宅區線連接東港鎮新溝為界。面積含陸域649.3公頃、灣域532.1公頃及海域257公頃,合計1,438.4公頃。

琉球風景特定區:交通部八十九年五月十六日交路八十九(一)字第00四九一四號公告琉球風景特定區併入大鵬灣國家風景區之範圍為琉球本島(面積為690.9三公頃)及海域(以海岸高潮線向外延伸六00公尺為界,面積為634.9公頃),面積計約1325.8公頃。

最後更新日期:107-05-24
返回頁面頂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