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處113年度「大鵬灣轄內法人團體推動永續觀光獎勵計畫」實施計畫規定,於113年12月4日辦理提案單位工作成果評選會議暨實地訪視評分,決議評選出最優者計3個提案單位,分別為屏東縣琉球鄉觀光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咾咕嶼協會及屏東縣小琉球商圈發展協會,各獲得獎勵金計新臺幣20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