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適用範圍:本處所轄公有碼頭(含營運碼頭、預備碼頭及停航碼頭)之船席位。
二、船席位每席每月(以下同)使用費基準:(單位:新臺幣)
(一)營運船席位4,800元整。
(二)待命船席位2,500元整。
(三)停航船席位1,500元整。
三、優惠及減免措施:
(一)綠能獎勵優惠:配合政府環境獎勵及綠能轉型之電動船,停泊於待命船席位使用費優惠為2,400元整。
(二)年繳優惠:一次性繳納全年度使用費,給予使用費再95折優惠。
(三)優良船家優惠:經本處統計自112年至115年持續配合機關政策繳費船家,為本處認定之優良船家者,給予再9折優惠。
(四)前述優惠之疊加,採相乘計算。若適用綠能獎勵優惠者,以該優惠價為基礎進行後續優惠計算;其餘則以原基準使用費計算之。
(五)旱季(枯水期)減免機制(減免時間起訖點依本處新聞稿發布日計算):
1、本處啟動浮排拖離作業起(約水位常態744m至739.5m間):待命席位免繳使用費,營運席位及停航席位仍維持繳納。
2、本處公告碼頭封閉期間(約水位常態739.5m以下):待命席位及營運席位免繳使用費,停航席位則由本處依實際狀況認定有停泊困難之事實後,予以免繳使用費。
四、本處將參依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及電子票證營運狀況滾動檢討使用費基準。
五、依本處115年6月4日「公有碼頭船席位招租事宜船舶業者第三次說明會」會議紀錄,船席位收費分三階段實施,實際收費金額詳契約書辦理。
六、契約簽訂相關規範:
(一)船舶業者泊靠本處公有碼頭,應填具「日月潭公有碼頭船席位申請書」、「日月潭公有碼頭船席位使用契約書」,並統一由南投縣渡船遊艇商業同業公會向本處提出申請。
(二)本處公有碼頭船席位之使用權利義務,悉依契約書規定辦理。
(三)未與本處簽訂契約而擅自泊靠者,本處將依「日月潭公有碼頭及設施禁止事項」第六點裁處,並將函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南投縣政府依權責法規妥處。
(四)本公告相關附件(日月潭公有碼頭船席位申請書、日月潭公有碼頭船席位使用契約書),請逕於本頁面下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