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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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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

衛生福利部自103年4月1日施行「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 場所之指定區域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規定。

由各國家公園主管單位指定"遊客較多之區塊",以及各縣市政府指定供民眾休閒之公園、綠地,納入本次公告之禁菸範圍,在這些指定範圍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違者可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自103年4月1日起訖104年1月30日,各縣市累計之稽查次數共計14,834次,總計開出337件處分書,其中成年人吸菸共285件、未成年吸菸共52件,罰款金額共計新臺幣61萬4,000元。

更多相關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看。

最後更新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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