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以旨揭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
二、
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另考量創作出版品質,本次徵件不含創作及應用類別之原創多元類型題材創作,並以紙本、有聲書或數位形式出版、發行之計畫。
三、
115年度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請積極提案或轉知所屬會員逕上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四、
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及提案說明各1份,相關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進一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