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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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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南部觀光旅遊市場具體作為方案-補助旅行業推廣澎湖縣旅遊Q&A

補助措施部分
Q1.這次辦理補助旅行業推廣南部觀光旅遊之機關為何?
A:為促進南部地區觀光產業發展及提高旅客赴南部地區旅遊之誘因,由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訂定旅遊補助要點,加強平日激勵方案推行,鼓勵旅行團前往澎湖旅遊。
Q2.辦理旅行業推廣南部觀光旅遊補助對象為何?
A:補助對象為舉辦赴澎湖縣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
Q3. 補助旅行業推廣南部觀光旅遊實施期間?
A:自107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止。補助經費用罄時,將提前公告停止活動。
Q4.補助旅行業推廣南部觀光旅遊內容為何?
A:舉辦赴澎湖團體旅遊之合法設立旅行業;旅遊安排於非例假日,旅遊天數二天一夜以上,每團10人,並住宿於當地合法登記之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另行程除須安排本島,尚須包含七美、漁翁島或吉貝至少2島旅遊。
Q5.補助旅行業推廣補助名額有多少?
A:共編列800萬元預算至經費用罄時為止;另每家旅行業最多申請5團為限,每團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
Q6.如何申請補助旅行業推廣補助經費?
A:旅行業申請補助者應於旅行團行程完竣一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並須以「掛號郵寄」向本處申請撥付補助款。
Q7.如何查詢旅行業推廣補助之各項內容?
A: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觀光署行政資訊系統網站-「觀光推廣」-「振興南部觀光產業專區」及各管理處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Q8.申請本案還有什麼要注意?
A:1.本案補助旅行社包裝非例假日(所稱非例假日之定義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基準)前往澎湖觀光旅遊;即旅遊區間須為非例假日,若旅遊區間含假日、例假日及連續假日不適用。
2.本補助要點之補助預算有800萬元上限。
3.旅行業應依申請內容執行,並於行程表加註相關遊程係受本處補助之文字。
4.行程除須安排本島,尚須包含七美、漁翁島或吉貝至少2島旅遊。
 
消費者部分
Q1. 補助對象是旅行社還是民眾?
A:本要點補助對象為旅行社,國人可參加旅行社包裝之優惠國內旅遊行程。
Q2. 請問一定要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行程嗎?可否請旅行社協助安排行程?
A:旅客得請旅行社安排客製化行程,惟成團人數需10人以上,且安排之行程須符合要點規定。
 
旅行業者(申請程序及核銷標準等)
Q1. 旅行社之收據須作為報稅核銷用,能否只提供影本申請補助?
A:不行,需有正本單據核銷始得申請補助。
Q2.外籍旅客是否有補助?
A:本案係鼓勵國人組團前往南部地區旅遊,尚不包含外籍旅客,所以外籍旅客將不算入要點規定之最低旅客成團人數。
Q3. 因補助預算用罄活動即停止,請問如何得知預算剩餘額度?
A:本處會另行公告相關措施。
Q4.旅行社是否可申請其他補助?
A:旅行社依本方案向本處申請補助外,不得同時申請其他補助,如交通部觀光署之銀髮族補助。
Q5.如入住之民宿無統一發票,是否可以收據核銷?如何認定合法住宿?
A:如民宿業者免用統一發票,可以收據據以核銷。另請上臺灣旅宿網(https://taiwanstay.net.tw/)查詢確定合法旅宿業。
Q6.交通費之補助項目有哪些?
A:補助遊覽車費用外,加計往來澎湖之飛機、船舶費用,以及往來澎湖本島與離島之船舶費用。
Q7.旅行社分公司是否可申請補助?
A:應由總公司提出申請,每家旅行社以5團為限。
Q8.申請本案還有什麼要注意? 
A:1.本案補助旅行社包裝非例假日(所稱非例假日之定義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公布之「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基準)前往澎湖縣觀光旅遊。例如,旅行團安排行程為3天2夜,若是安排在周四、五、六(周六為例假日),或是安排在周五、六、日或周六、日、一(周六、日為例假日),或是安排在周日、一、二(周日為例假日),即未符合要點所規範非例假日行程。
2.本案各縣市補助要點之補助預算有800萬元上限。 
3.旅行業應依申請內容執行,並於行程表加註相關遊程係受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補助之文字。
最後更新日期: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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