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7條規定,及本案申請須知第3.1.3條、第3.5.2條規定辦理。
二、 本次變更招商文件內容包含:
(一) 本案申請人於113年11月11日就本案招商文件內容疑義請求本處釋疑事項(請參照疑義請求釋疑回復表)。
(二) 申請須知:第2.1.5條、第2.3.9條、表5-2、第4.2.5條第3項、第4.2.6條與附錄。
(三) 契約書草案:第1.2.2條、第9.2.9條及第12.3.1條內容。
三、 本案修正最新招商文件請至財政部推動促參司網站(https://ppp.mof.gov.tw/WWW/inv_ann.aspx)「促參公告中案件」或本頁面免費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