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要內容區
選單按鈕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
:::

協助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相關事宜

發布單位: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3-11-28 點閱率:21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爰為積極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相關照片
  •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最後更新日期:113-11-28
返回頁面頂端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