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鼓勵民間各行各業共同推動營造語言友善環境,
請各機關轉知所轄管或輔導之民間團體、企業踴躍提案申請前揭補助要點,
以全面落實語言生活化及提升語言意識。
申請者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
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
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
逕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