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2年公告受理申請
二、旨揭要點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及「推廣活動」三類。
三、本案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止,補助要點等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連結])。
四、檢附旨揭補助作業要點、要點Q&A各一份供參,或請至上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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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補助作業要點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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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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