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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行政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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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處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暨相關設施

發布單位: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發布日期:111-05-25 點閱率:1,243
公告:公告本處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暨相關設施,請遊客遵守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以維護旅遊安全。
依據:111年度「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旅遊安全維護暨旅遊安全宣導週執行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本處轄內部份區域屬地質不穩定區,且部分遊憩據點位屬水域,易因氣候災變致遊客發生危險,為促進旅遊安全,本處滾動檢討轄內潛在危險據點,經檢討後更新如下(共9處):(如附表1)
(一)迷糊步道: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
(二)野薑花溪步道:嘉義縣梅山鄉瑞里村。
(三)圓潭步道: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四)向山瀑布: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五)雲潭瀑布: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六)天長吊橋: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
(七)地久吊橋: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
(八)觀音瀑布園區:嘉義縣竹崎鄉文峰村、金獅村。
(九)太興飛瀑步道:嘉義縣梅山鄉太興村。
二、遊客進入前開「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應遵守該據點設施所設立告示牌之警告、禁止相關事項,並請注意自身遊憩安全;另「轄內社區景點遊憩設施」、「轄內公廁」及「轄內水域設有警告標示及救生器材」,本處併同滾動檢討修正更新(如附表2~4),本處管有之設施,禁止遊客炊煮、露營、生火等破壞生態、汙染環境、危害安全之行為,敬請遊客遵守配合。
三、為促進設施據點之安全維護管理,本處透過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及加強安全措施,以強化據點之安全防護,前開潛在危險據點及本處轄管設施,本處(含社區巡查人員)將例行巡查,請遊客遵守各遊憩據點之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規定,將進行勸導及拍照舉發,並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逕行裁罰。
 
公告:公告本處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暨相關設施,請遊客遵守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以維護旅遊安全。
依據:111年度「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旅遊安全維護暨旅遊安全宣導週執行計畫」。
公告事項:
一、本處轄內部份區域屬地質不穩定區,且部分遊憩據點位屬水域,易因氣候災變致遊客發生危險,為促進旅遊安全,本處滾動檢討轄內潛在危險據點,經檢討後更新如下(共9處):(如附表1)
(一)迷糊步道: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
(二)野薑花溪步道:嘉義縣梅山鄉瑞里村。
(三)圓潭步道: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四)向山瀑布: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五)雲潭瀑布:嘉義縣竹崎鄉仁壽村。
(六)天長吊橋: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
(七)地久吊橋: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
(八)觀音瀑布園區:嘉義縣竹崎鄉文峰村、金獅村。
(九)太興飛瀑步道:嘉義縣梅山鄉太興村。
二、遊客進入前開「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應遵守該據點設施所設立告示牌之警告、禁止相關事項,並請注意自身遊憩安全;另「轄內社區景點遊憩設施」、「轄內公廁」及「轄內水域設有警告標示及救生器材」,本處併同滾動檢討修正更新(如附表2~4),本處管有之設施,禁止遊客炊煮、露營、生火等破壞生態、汙染環境、危害安全之行為,敬請遊客遵守配合。
三、為促進設施據點之安全維護管理,本處透過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及加強安全措施,以強化據點之安全防護,前開潛在危險據點及本處轄管設施,本處(含社區巡查人員)將例行巡查,請遊客遵守各遊憩據點之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如有違反規定,將進行勸導及拍照舉發,並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定逕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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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25-公告-本處轄內潛在危險據點暨相關設施(公文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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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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