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正式宣布公元二OO二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
行政院於九十一年元月十六日第二七六九次院會討論通過觀光發展推動小組所提二OO二生態旅遊年工作計畫及訂二OO二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之建議。
政府為了發展國內觀光產業,於九十年五月二日由行政院通過經建會所提「國內旅遊發展方案」,該方案發展策略之一為結合各觀光資源主管機關,共同推動生態旅遊。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及交通部為了落實國內旅遊發展方案、配合聯合國發布二OO二年為
「國際生態旅遊年」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共同發布之觀光憲章,要求各國觀光部門訂定策略,保護生態環境發展,於去年八月成立專案小組,開始研提推動生態旅遊計晝,該計晝在十二月份小組委員會議中討論通過後呈報行政院核備。
行政院鑒於生態旅遊為世界旅遊發展趨勢,我國生態資源豐富及加強發展觀光需要,爰核准本項計晝,並配合國際生態旅遊年,正式宣布今年為台灣生態旅遊年。
本計晝共有六項策略,三十多項具體措施,預定達成台灣成為國際知名的「觀光之島」目標,主要措施包括研訂生態旅遊白皮書,研訂生態旅遊規範、訂定自然人文生態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以及辦理生態旅遊教育訓練、推廣宣傳活動,同時篩選四十條生態旅
遊路線,本年度第一條生態旅遊活動由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推動茂林紫蝶幽谷賞蝶活動生態旅遊。
本計晝預期生態旅遊與社區居民,民宿業者結合,創造基層民眾就業機會,提高產業附加價值,同時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吸納農村閒置人力;保護台灣生態資源,避免觀光發展造成環境衝擊推動健康旅遊,提昇國人對本土資源、人文、社會之認知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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