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組成專家顧問委員會於本(113_年4月17日至18日評選出桃園市、苗栗縣、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等6地方政府計畫入選,總經費約計15億元。本案為強化地方政府觀光建設及經管所轄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定區、結合觀光圈跨域整合觀光資源、民間參與投入公共建設,並依據交通部觀光署「重要廊帶亮點營造計畫」(113-116年),由地方政府提案競爭,擇優核定補助軟硬體環境營造,以提升遊憩品質,帶動周邊觀光產業發展。
觀光署周永暉署長主持「重要廊帶亮點營造計畫」入選計畫修正計畫審查會,核定高雄市政府「高雄灣區大港.旗津領航計畫」、桃園市政府「桃園珍珠海岸計畫-竹圍永安南北海岸雙星計畫」、苗栗縣政府「苗栗白沙屯至好望角濱海計畫-白沙聖域.天空之丘」3縣市政府計畫;並通過臺南市、花蓮縣、宜蘭縣所提計畫,惟近期辦理現勘,再行核定所提計畫內容。
本次提案的核心內容涵蓋了觀光遊憩發展方向、符合永續觀光、淨零碳排、減量與美學設計等重要標準,能有效提升景點的品質,強化遊客旅遊體驗。預計在116年完工後,串聯旅遊廊帶、擦亮休憩亮點,有效提升6個景點的休憩環境品質,使遊客的體驗得到升級,預期年遊客人次達4.5%成長,創造觀光總產值約1,906億元。
「重要廊帶亮點營造計畫」的推動是一項全方位的努力,旨在打造更美好的旅遊環境,讓遊客感受到臺灣無限的魅力。藉地方政府優秀提案的實現,將為臺灣觀光業帶來嶄新的發展,也為臺灣旅遊業的未來注入更多動能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