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擘劃海洋保育觀光新藍圖 觀光署、海保署 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

發布單位:景區發展組 發布日期:113-04-26 點閱率:1,297

為提倡永續發展,交通部觀光署於本(113)年4月26日攜手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共同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以海洋及觀光之永續發展為目標,推動海洋觀光與海洋保育的合作深化,共同攜手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之海洋生態旅遊,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同時進行觀光產業升級,實現互惠雙贏。

「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的合作內容主要是以我國觀光活動及觀光署所轄國家海域景區為核心,藉由觀光署及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共同合作,於海洋保護區及其他海洋保育措施合作之深化、海洋觀光產業與海洋保育理念結合及國際合作交流等議題,擬定相關業務推廣策略及推動計畫,促進觀光業務多元發展及海洋保育之交流,並共同推動國家海域景區之永續發展、海洋觀光產業升級,深耕海洋保育意識,落實景區永續經營及海洋保育效能。

觀光署署長周永暉表示,海洋保育是永續觀光的基礎,在跨部會的團隊合作理念之下,本署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共同簽署「海洋觀光與保育合作備忘錄(MOU)」,持續積極發展臺灣多元海洋觀光,並有效連結臺灣觀光發展的公、私部門一起努力,以「助人利他」及「團隊合作」的基本核心思維推動海洋觀光;此外,永續及安全是推動海洋觀光重要的基本價值,只有在兼顧海洋「永續經營」及「安全管理」的情形下,觀光的發展才能均衡、健康與恆久。

海保署署長黃向文表示,「海洋保育」與「觀光」是互利共榮的,期望與觀光署就「臺灣白海豚特色遊程」、「友善海洋遊憩」及「海域景區保育與執法」等議題深入合作。推動「臺灣白海豚生態旅遊踩線行程」、「海洋公民科學家體驗換宿」等特色遊程與「友善賞鯨2.0」,期待建立友善海洋生物觀光模式並強化海洋保護區之保育管理執法,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同時推動觀光產業多元發展,實現互惠雙贏。

此次跨部會、跨機關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不僅是海洋保育與觀光旅遊合作的一大里程碑,更是對臺灣海洋資源永續發展的重要宣示,打造更具特色且在地化的海洋生態旅遊,兼顧海洋生態環境保育及觀光產業多元發展,開創海洋保育與觀光永續新篇章。


最後更新日期:1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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