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113年8月26日辦理「九族文化村」督導考核競賽,經中央及地方各權責機關考核結果,應改善事項如下:
(一)旅遊安全維護
1.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部):
(1)請增訂熱危害作業之教育訓練。
(2)迴車道區之水塔請張貼侷限空間標示。
2.建築管理(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尚未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仍請持續完成法定程序。
3.餐飲環境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1)西班牙餐廳區廚餘桶應加蓋。
(2)西班牙餐廳區米桶需離地放置。
二、前項應改善事項業請該權責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列為後續重點檢查項目並限期改善、追蹤輔導;餘經出席機關代表表示符合其權責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