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113年8月20日辦理「怡園渡假村」督導考核競賽,經中央及地方各權責機關考核結果,應改善事項如下:
(一)旅遊安全維護
1.緊急救護及救難(衛生福利部):
(1)AED實際管理者有2位,請更新電腦管理系統。
(2)AED建議在大廳外柱子有更明顯標示,救護站標示牌建議可以讓客房區能一眼看到。
(3)潮濕瓶已過期。
(4)雖有CPR、AED基本救護器材教學,建議進一步就救護包內所有物品進行使用教學,讓大家都知道物品用途。
2.職業安全衛生(勞動部):
(1)除草機之汽油桶應張貼危害圖式、名稱及警示語。
(2)大門入口處之開關箱請裝設中隔板、漏電斷路器。
3.配合警政業務及案件預防措施(內政部警政署):
(1)部份監視器畫面未能顯示錄影資料,請盡速修繕。
(2)有關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除能辨別遺失物所有人外,建議依民法第803條至第807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公告廣播或其他適當方式辦遺失物公告招領。
4.餐飲環境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烹調作業場所地板濕滑不潔,衛生待改善。
(2)湯勺放置洗手槽,未專區放置洗滌區清洗。
(3)蒼蠅拍放置於煎檯、烤箱上方,未防止交叉感染。
(4)冷藏冰箱膠條不潔。
二、前項應改善事項業請該權責主管機關依其主管法令列為後續重點檢查項目並限期改善、追蹤輔導;餘經出席機關代表表示符合其權責法規。